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的通知》(闽教学〔2011〕35号)和《华侨大学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规定的通知》(华大教〔2015〕64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博彩网站
实际情况,现对本科学生转专业的有关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成员及部分专业教师代表、本科教学秘书、辅导员组成。
二、转专业受理对象:本科一年级学生。
三、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具体情况由转入学院审定;
2.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四、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本科学生,含小语种、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免费师范生(按照学校规定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除外)等;
2.境内生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本科学生和非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含单独招生、注册入学、预科班、民族班等);
3.二次以上(包括二次)转专业的;
4.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5.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6.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
四、境内生转专业名额
经济类、管理类、政法类专业,跨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5%,转出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0%;其它专业转出和转入人数均控制在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0%以内。经和有关部门协商,哲学专业转入名额不受10%限制,转入名额为5名。
五、时间安排
(一)转出
1.2015年6月24—30日,申请转出的学生填写《华侨大学转专业申请表》交至学院教学秘书信箱(52号黄晓瑞);
2.2015年7月1—5日,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查确定转出学生名单;
3.2015年7月6日,申请转出的学生到学院领取审批同意后的转专业申请表,送交拟转入学院(系)教学办公室。
(二)转入
1.2015年7月6—7日,学院接收申请转入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该表交至学院教学秘书信箱(52号黄晓瑞);
2.2015年7月8—15日,学院通知并组织学生参加面试。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审查确定接收学生名单;
3.2015年7月16日,学院将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送教务处审批。
六、审批程序
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华侨大学转专业申请表》,经转出、转入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七、本规定自2014级学生开始执行。
附:2015年本科生转专业人数计划表
学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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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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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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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出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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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接收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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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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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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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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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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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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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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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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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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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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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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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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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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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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