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最佳博彩网站
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非毕业班学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本科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研究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国家助学贷款。其中,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30元/月、330元/月、280元/月三个等级,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
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根据本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的实施情况确定下学年的成员名单及资助等级,总数在境内非毕业班人数的25%以内(本科生与研究生名额分列)。其中,获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班级境内本科生人数的20%,一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班级境内本科生人数的5%;二等和三等人数在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总人数和总金额的范围内,由学院自由分配。详细名额及金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已通过奖学金等方式自立而无需直接资助、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本科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可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与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其它资助项目,但“自立生”名额应控制在班级境内生人数的5%以内。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推进我院精准资助工作,本科生中为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经核实,原则上可获得一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根据新修订的《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2)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落实“量身订做、套餐配比”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新申请与续申请有别、普困与特困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阳光成长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对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各班级可通过灵活方式,如电话联系、线上视频回访其亲友等途径,侧重了解学生在受助期间学习、生活、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以便对其困难生认定及资助情况做出调整。
4.各班级应做好资助材料归档工作,对每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阳光成长计划”评审等材料进行分类建档交由学院封存,以便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五、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各班级宣讲资助政策、学生自主申请及学院逐级审核(5月22日至6月1日)
1.各班级宣讲资助政策、学生自主申请:
各班级就学校最新资助政策(附件2)进行宣讲,有意向申请的学生自愿向班级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由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根据量化评估和民主评议工作开展评定会议。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还需向所在班级提供《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年生活规划》(附件4)。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含续贷)以及首次申请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还应按要求准备材料(附件5)。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各班级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及公示。其中,结合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拟定本班级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等级名额分配,于6月1日前将:
(1) 附件6《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等级名额分配表》;
(2) 附件7《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具体名单(以下简称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及班级公示截图。其中,班主任为组长,成员应包括非评议对象的班委、班级其他成员代表等,评议小组人数为奇数,一般不少于5人。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4) 班级评定会议记录、班级宣讲及评定会议图片3-5张(含醒目标题)。
以上电子版(邮件主题命名为:xx学院xx年级xx班级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等级名额分配表)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1) 附件3《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在一页A4纸上,由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填写部分要填写完整)、同时提交其他相关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要求);
(2) 附件4《阳光成长计划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表》(正反面打印在一页A4纸上);
(3) 附件6《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等级名额分配表》;
(4) 附件7《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以上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汇总送至F4-302。
第二阶段:学院根据材料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及相应学生线上申请(6月2日至6月5日)
6月2日学院根据各班级提交材料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并进行公示,名单所对应的学生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进行网上资助申请。
第三阶段:学校进行网上名额设置及学院网上审核(6月7日至6月12日)
1.学校进行网上名额设置:
6月7日,学校进行网上“阳光计划”系统的名额设置。
2.学院网上审核:
6月8日-6月12日,学院分别以年级辅导员、资助辅导员、院系权限登陆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进行逐级审核,学院最终审核结果应在相应范围内公示。
第四阶段:学校审批及材料报送(6月13日至6月15日)
1.6月13日至6月14日,学生资助中心进行系统审批。
2.6月15日前,各学院从系统中导出相关材料报送至两校区学生资助中心。
第五阶段:资助落实
1.贷款审批:预计6月中下旬,学生资助中心、中国银行分别审批陈进强贷学金申请材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2.国家助学金发放: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老生部分)从9月份开始发放。
六、其它说明
1.根据国家政策,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元/月。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可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与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其它资助项目。
2.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和住宿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3-2024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3.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及续贷)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需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中提交2023-2024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申请以及助学贷款申请。
4.学院将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合素质。
附件:1.2023-2024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分配表
2.《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3.《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阳光成长计划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表